“用工荒”更要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龙年春节一过,“用工荒”如约而至。报道说,已经连续七八年如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教师的我要大声呼吁:全社会都要齐抓共管,想方设法严格控制中小学校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学校的学生流失,绝对不能让未成年学生弥补“用工荒”的空缺!
控制学生流失的使命,中小学校当然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绝非唯一的责任。中小学校应该通过家访、开展切合学生实际的素质教育等多种方式方法,留住学生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事实上,尽管如此,但学生依旧还是不断地流失。学生流失,都是学校的过错吗?非也!“控流”工作的主体除了学校,还有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居)委员会、学生家长(监护人)。
《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但现实中实施起来却是极其软弱,大都是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向家长(监护人)发放一张《督促学生限期入学通知书》,仅此而已,根本就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相应强硬措施。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如今的家长(或监护人)送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大都是自发自愿的,完全取决于他们个人的态度。读过《伤仲永》一文的人,几乎都责备方仲永的父亲鼠目寸光,“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可一旦面对打工赚钱的现实利益,不少家长又是方仲永父亲的翻版。万 和(怀集)